任樓礦掀起問責風暴擰緊責任“發條”
發布日期:2018-11-07 瀏覽次數:5788
“10月13日在發運原煤時,發煤現場無煤質運銷科管理人員,鏟車違規進入架頭作業,棧橋支柱一側被挖空,煤堆坡度大于45°,存在安全隱患。依據《任樓煤礦管技人員問責實施細則(暫行)》規定,給予煤質運銷科科長、黨支部書記各記一級問責一次,罰款1000元處理;兩名副科長、地銷隊各記二級問責一次,罰款500元。”這是任樓礦刮起問責風暴,對5位沒有盡責的干部進行問責的一幕。
責權對等、失職問責。四季度以來,任樓礦認真落實集團公司四季度工作會議精神,堅持“明責盡責、失職問責”,對失職、不盡責的干部進行問責,轉變了干部作風。不少干部說:“最近的問責讓我心里震動很大,我一定要盡心盡責工作,避免被礦里問責。”
建章立制,科學問責。問責就要厘清責任、有的放矢、精準問責,釋放出制度的強大力量。該礦完善了《任樓煤礦管技人員問責實施細則(暫行)》,規定在安全、生產、經營、黨建、穩定等方面出現較大問題的,應當問責;履職不到位,工作不力、不作為的,應當問責;作風不實、執行力不強,落實礦政策、制度、決策、部署和礦領導安排的工作不到位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,應當問責。并按失職情況分別給予一級、二級、三級問責,對安全、經營管理中失責、瀆職者“亮劍”。
問責一個、警醒一片。該礦不光讓被問責人丟票子,還讓他們丟面子:一級問責一律上網公示,會上宣布。同時與評先評優相掛鉤:“管技人員一年內被一級問責二次及以上的(兩次二級問責按一次一級問責計算),由組織部對其約談;被問責一級三次及以上的,給予降職、撤職等處罰。受到一級問責的主要責任人,取消年度所有評先評優資格”。
轉變作風,強化擔當。“權力就是責任,不履職就要被問責,強化問責就是要讓失職失責者承擔應有的責任,喚醒干部的責任意識、激發擔當精神。”該礦組織部人員孟華表示。今年以來,該礦已進行了7次一級問責問責26人和多次二級、三級問責,轉變了干部作風,營造你追我趕的工作氛圍,凝聚干事創業的合力,大家齊心協力為完成四季度工作目標努力奮斗。